******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直接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直接采购项目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上级监督部门:******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电话:0351-******)
本级监督部门:******办公室(党工部)(电话:******)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至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
******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直接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16667元
中标候选人名称:******事务所
投标报价:16667元(含6% 税 )
标段 | 服务内容 | 服务期限 | 成交金额(元) | 备注 |
1 | ******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3月31日 | 16667 | 含税6% |
二、中标候选人资格能力条件
******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服务供应商;业绩满足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平台中无“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无
******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