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调查监测服务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调查监测服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90.11% 自筹 9.89%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1664.7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大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3-03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管理局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施灿福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俊瑶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调查监测服务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3-10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3-27 09:30 |
开标地点: | 州本级3号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66.7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调查监测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调查监测服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洱海国家重要湿地退化湿地评估:根据《湿地退化评估技术规范》(GB/T42532-2023),对洱海国家重要湿地进行退化湿地评估,根据最新的国土三调矢量数据,结合遥感影像图和现场踏勘,形成《洱海国家重要湿地退化湿地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文件。(2)洱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根据《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技术规程》(LY/T 2899-2023),对洱海国家重要湿地进行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形成《洱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文件。(3)洱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根据《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技术规范》(GB/T27647-2024),对洱海国家重要湿地进行生态风险评估,形成《洱海国家重要湿地生态风险评估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成果文件。(4)洱海国家重要湿地年度监测:主要包括植物监测、动物监测、外来入侵物种监测等。(5)湿地保护恢复成效监测:对实施内容和项目区的成效进行监测,设置监测样地。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内)。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的是:林地调查评估或森林资源调查或林地、草原生态综合监测或湿地类监测服务或湿地类调查评估(评价)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查封、冻******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若事业单位投标的则提供符合要求的财务证明资料。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上述网站信息查询记录的网页截图。6、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工程师或助理研究员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要求:需具备工程师或助理研究员或讲师及以上职称,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本单位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文件。 |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的是:林地调查评估或森林资源调查或林地、草原生态综合监测或湿地类监测服务或湿地类调查评估(评价)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
其他: | 无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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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