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审批局对******有限公司30万吨/年装配式建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8日-2024年5月30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04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30万吨/年装配式建筑项目(一期工程) |
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午芹村南265米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建设;本项目共建设生产线4条,包括1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1条年产1万吨预制装配式房屋生产线、1条年产1万吨预制管件生产线、1条年产5万吨渗水砖/花砖/路沿石生产线。建设内容包括混凝土搅拌站、钢结构加工车间、固定模台加工车间、蒸汽养护站、原料棚、粉料筒仓、三级沉淀池、办公楼等配套设施建设。 |
3、噪声:购买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等措施进行噪声防治。 4、固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混凝土生产线除尘灰、产品加工布料产生废料、设备清洗废水及养护蒸汽冷凝水经砂石分离沉淀后产生的沉渣等,均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钢筋加工过程产生的废边角料收集外售;洗车平台沉淀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底泥经抽泥泵清理,降低含水率后随生活垃圾一并清运。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机油桶、实验废液,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