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S215线三明市尤溪县联合镇岭头村至惠州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沥青混凝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MDC【2024】067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否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只限于有沥青拌合站产权的生产商,且运距在120Km范围内(施工地点为联合镇岭头村至惠州村路段)。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6.2、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楼D单元)。
6.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若需邮寄,需另加50元。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
7.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到******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或更正公告,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为准。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自财政部和福建省财政厅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0、采购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永兴路37号
邮编:365000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沙县区商会大厦14楼D单元
邮编: 365050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8- ******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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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称:******有限公司 |
******银行:******银行沙县支行 |
银行账号:************1084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于2024年11月21日下午17:30时前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92260
序号 | 工程细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单价(元/t) | 总价最高限价(元) |
1 | 改性AC-13C | 吨 | 5076 | 530 | ******(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
2 | 改性AC-20C | 吨 | 13030 | 480 | |
3 | 改性乳化沥青 | 吨 | 80.38 | 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