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修订)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 4号)要求,现将临夏县县城老城区供热热源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临夏县县城老城区供热热源厂提标改造及扩建工程
******建设局
三、建设地点:地址位于原临夏县县城老城区供热热源厂厂区内。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在原临夏县县城老城区供热热源厂厂区内扩建并安装1台70MW燃煤热水锅炉,替换原有锅炉(2×29MW+1×14MW),项目建成后原有锅炉房保留(包含上煤、除渣、脱硝系统),原有锅炉作为备用锅炉使用,原有锅炉烟气并入扩建锅炉的处理系统。项目建成投产后将实现总供热面积117.00万平方米,供热负荷70MW。
五、截止日期:2025年3月18日
六、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并留电话。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