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2025年2月19日我单位行政审批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9日-2024年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043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1 |
******有限公司75MW炭黑尾气发电项目 |
河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僧楼镇人民村西) |
******有限公司 |